2011年8月5日 星期五

台北酒店經紀人夏琳琳心情札記~性侵強盜酒店妹 假闊少落網

 


〔自由時報記者張協昇/台中報導〕詐欺通緝犯廖文興,假扮闊少爺,炫耀身上有大筆現金,涉嫌將酒店小姐帶至汽車旅館毆傷、性侵或強盜,有酒店小姐被騙與廖嫌交往,一覺醒來包括30萬元現金等財物被廖嫌偷光,台中市警四分局經數月偵辦,24日晚間將這名生性狡猾的「酒店之狼」逮捕,籲被害人出面指認。

 


警方調查,嫌犯廖文興(32歲)在報上假藉刊登徵司機,再以繳交保證金為幌子詐財遭判刑,今年初遭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


廖嫌遭通緝期間,仍化名假扮闊少爺出入酒店,向酒店小姐炫耀身上有大筆現金,今年2月間即騙取黃姓酒店小姐(25歲)與他交往,事後黃女發現廖嫌有暴力傾向,識破其真面目欲分手,3月初從西區中美街租處睡午覺醒來,發現租處剛賣車子所得30萬元現金、價值20多萬元的名牌包、14雙鞋子及電腦均被廖嫌偷光。



3月中旬,廖嫌又以相同手法雇計程車強載李姓酒店小姐到大墩十一街某汽車旅館,涉嫌毆傷李女,強脫李女褲子欲性侵時,李佯稱有性病廖嫌才罷手,但仍搶走李女內有3萬多元現金、價值數萬元名表的名牌包逃逸;廖嫌另涉及犯下2起性侵酒店指壓按摩店小姐案件。


琳琳小語◎
現在真是什麼樣的人都有!
就是因為有這樣的人,琳琳才會一直不斷的提醒妹妹,
〝歡場無真愛〞這句話絕對不是說說而已!
每一個妹妹到酒店上班,都有逼不得已的原因。
不管是什麼原因,最後絕對都還是錢的問題。
錢是很現實的東西。
酒店上班就是為了要賺錢
如果還被本來要付你錢的客人給騙錢,
那豈不是虧大了嗎?!


妹妹們~一定要聰明一點!
如果這個男人真的愛你,他絕對不會讓你到酒店上班
更不會讓你為了錢煩惱。
男人們~也不要覺得酒店小姐賺錢很快很多,
因此對酒店小姐動了歪腦筋。


酒店小姐這個工作賺的錢多又快是沒有錯,
但這也是他們用他們的勞力換來的辛苦錢。
請不要這樣對待他們。
酒店小姐這個工作並沒有比較低下,
更沒有應該被鄙視的道理!


如果你對酒店這個行業有興趣,或是有問庭想詢問。

都歡迎你在下方表單留下你的資料,我會盡快與你聯絡^^



 

 

 

 

台北酒店經紀〝夏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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